1、缴费单位应于起薪当月增员,停薪当月减员,减员时有欠费记录的,缴费单位需清缴欠费后再办理减员。
2、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
3、当月应减员的,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15日申报当月社保费前办理当月减员申请;如期后不能申请减员的,下月再办理减员;如属于未及时办理减员的情况,下月可办理退费。
流程如下:
一、先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并携带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机关事业单位成立批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属非纳税单位可不出示)、
盖章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工伤保险单位行业风险分类和费类确定表、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处审核资料,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并打印《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单位新参保登记后,再办理职工新参保登记,次月起按月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的有关证件办下来了,拿好原件、复印件,再收集单位职工以下资料:
合同复印件、农业户口的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登记照、或一寸红底登记照)、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表复印件(用于核查职工工资是否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不低于的,以实际个人工资为缴费基数)等等。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应当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为职工申办个人医疗帐户结算卡。新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自参保之日起30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接到用人单位为职工建户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核有关资料,15日内为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并制发个人帐户结算卡。及时将资金注入职工个人医疗帐户,并按有关规定计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可暂不发卡。
参保人员可持个人医疗帐户卡在本统筹地区任何一个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个人医疗帐户资金不足时,用现金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医疗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去下载一份人员增减信息表(也可以直接去社保局叫他拷给你),把表里面该填的内容填好以后打印2分出来盖上公章,在保留一份在U盘里面,去社保局的时候只需要带U盘和增减人员信息表(如果是增员需要带上增员那个人的合同)。
你说的是社保的退工和录用吧,我这里有个步骤你参考下
《社会保障所办理录用备案并准备好加盖公章的如下表单》:
1:企业职工录用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
2:录用电子档,拷入u盘一起带到劳动保障所
《社会保障所办理退工备案并准备好加盖公章的如下表单》:
1:昆山市企业职工退工备案花名册(一式二份)
2:退工录用电子档,拷入u盘一起带到劳动保障所
3:企业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退工备案登记表) (一式二份)
备注:这些表单在当地的社会保障网上都有相关表单下载!
公司盖章的增(减)表拿到社保中心即可。
带员工资料社保卡身份证到所在地办理。
当月减员也是下月生效,那么就要当月继续扣费;
有些以月初5号为划分点,例如当月5日前增员可以算当月生效,当月需扣费;
当月5日前减员可算上月已生效,则算上月已停保,当月不需缴费;
不过各地政策和时间划分不统一,还是需要自己咨询为准。
1、北京地区减员一个半小时后就可以查到为中断状态,然后就可以增员了,增员之后立即生效,不过各地的时间肯定是有差异的,一切以当地的规定为准。
2、每月的1-5号规定为社保网申系统维护时间,每月25号之后要扣缴,如果不在25号前做增员的话就赶不上本月的扣缴了。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社保增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