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的东西向失主索要报酬,可通过双方协商。如果索要的数额过高或使用了威胁手段,就属于违法行为。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所有权人、遗失人等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向拾得人支付报酬。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遗失物的保管费等必要费用和报酬。
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如果捡到东西的一方拒不归还失物,在民法上就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
属于侵占行为,构成侵占罪,捡到他人的东西,以此来向失主索要一定的财物,如果失主不愿意的话,捡拾人因此而拒不归还失主的财物的话,即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拒不归还他人财物,即构成侵占罪。
您好。拾到财物后,拾到者有权向物主索要为了保证失物不受损坏而支付的必要的保管费用,物主应当支付。拾到者也可以要求报酬,但在物主没有承诺的情况下,其是可以不予支付的。这种要求支付财物的行为并不违法。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如果你拒不归还,数额较大可能涉嫌犯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你要一点好处费,可以,但不能多,否则会有人告你敲诈。现实中见过这类事。
捡到东西应该不犯法一没偷二我没抢东,最得我说的对给我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