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拒收传票怎么办

2024-11-27 01:30:09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留置送达。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如果开庭时,对方没到,可以缺席审判。

回答2:

1、如果对方拒收传票,法院可以留置送达,即只要放在对方所在的地方即可,如对方开庭时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到时候法院根据你提交的证据认定事实,再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判决。

回答3:

去自己出生的地方管区写条证明盖章丶分居两年丶会当离婚

回答4:

缺席宣判

回答5:

上法院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