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缺席判决,判决书会邮寄。。。只要下了判决书,就视为生效,不会因为任何人拒收而无效
就你所述,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有关规定。男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又不提交答辩状。原告又坚持离婚。法院会缺席判决并判准许离婚。但财产分割会阁置处理。但你可以另案起诉离婚,推荐详询http://tieba.baidu.com/p/4359947369 婚姻律师的分析建议。
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判决。
能够判决离婚的,法院就会判决离婚;如果证据不足,难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就判决不予离婚。
一般不会受被告不到庭的影响。
缺席审判也有效啊,判离就离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