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把孩子的户口能迁入这个房子内,孩子就可以读书了。按理说如果孩子能独立一个户口的话,父母都不需要迁的。但如果孩子不能作为独立户主的话,那迁父母任意一方作为户主就可以了。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学区房,从某种意义上讲,学区房是房地产市场的衍生品,教育资源垄断导致阶层固化的结果,也是现代教育改革的主要阻碍。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各国上个世纪定下的教材学科内容已经跟不上时代需求的步伐,学区房的出现折射出现行教育体制方面的弊端。
主要体现在一个城市教育资源的分配非常不均衡,造成一些所谓的“好”的优质中小学,这也同时体现出教育的不公平性。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的权利。
2014年4月,在市区热门地段房源中,交易税费较低的小户型公产房和企业产房比普通二手住宅更受到关注。很多现场“淘房”市民认为,公产房置换的交易成本比较低,而一套交易期未过5年的二手陆迅住宅的动辄数万元的税费负担还是比较重。
扩展资料:
在这个范围里边学生可以通过享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这么一个范围,所以我们把这种范围里面的那些物业、房产,我们叫做学区房。那么这些学校,主要是重点小学,还包括一部分重点中学”。
据了解,包括北京市在内,中国城市在小学入学政策上,都采取的是就近免试入学,因此,对于哪条街道哪一栋楼房里的孩子可以进哪一所学校,都有则悉族孙弊明确的划分。而重点小学划片内的房子,便成了二手房市场上热炒的一个概念。
“学区房”的概念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各中小学办学质量存在严重差异。重点学校的存在有其历史原因,1962年教育部明文规定,要求各地选定一批重点中小学,这些学校的数量、规模与高一级学校的招生保持适当比例。
由于重点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学生来源等方面占有绝对优势,催生择校热,譬如,重点学校要从现有体制取得经费,渠道之一就是“共建费”。政府、企业或机构资助一笔不菲的费用,学校提供学额作为交换。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_学区房
可以不迁的。法律没有规定在哪儿上学就必须是那的户口。
符合条件的前提李闷下,户口是可以迁回的,但是不能迁回”农业户口“:
1、在当事人的户口迁出地未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的,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当事人的户口迁入;
2、并且当事人也符合当地的户籍准入政(如:未购房并且未就业,或者已经失业但是无单独房产等)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户口的前提下,迁回当地挂靠(已经首扰喊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的,就是”居民户口“);
3、不管是上述哪一种户籍,当事人自主(非政策性质的原因)”非转农“的,都不能再迁回”农者野业户口“,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买的学区房,孩子的户口是要最好迁过去,对于孩子学籍有益处,才能上学,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 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教育部已经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
为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管理,规范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做好控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流失,高袜蠢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为本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基础及保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制定如下规定:
学籍注册
1、学校按照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所划定的就近入学的学区范围及有关要求招收新生。
2、初中新生入学时,要将原小学的学生档案、户口及住房证上交本校审查,合格后学生凭盖有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章和学校章的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小学新生入学时,要将户口和住房证上交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合格后凭辖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道。
3、新生在规定时间报到后,即取得相应学校学籍。
4、非本学区的学生本校一律不予建立相应学校学籍。
5、新生自报到之日起,两周之内未到本校报到,学校可取消入学资格(特殊情况除外)。
6、学籍内容包括:加盖辖区教育局学籍章和相应中学学籍章的录取通知书,小学生毕业登记表,教育局统一制定的素质手册。
转学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告游陪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借读
1、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特殊情况的学生可以根据学校现有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在本校借读,借读学生按上级规定收取借读费。
2、对于家庭确有困难的学生按有关政策办理磨租。
3、借读学生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的学生,经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校长批准后可在本校参加毕业考试。
4、学生要求返回户口所在地考学时,学校及时给学生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