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机关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
交警:
交通警察,指在公安机关内设机构——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工作的人民警察。交通警察的职责是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和管理。
当前交警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交警部门是以行政执法为主,兼有部分刑事司法权的执法单位。交警最广泛的执法活动,属于行政执法范畴。据调查,当前交警执法从总体上讲存在着“三重三轻”的倾向。即:重行政权,轻公民权;重权力的施行,轻权力的制约;重实体法,轻程序法。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把规范执法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的战略措施来抓党的十六大确立了“以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以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
公安局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上班和作息。仅在工作日上班。节假日、双休日放假,放假期间不办理出入境、户籍迁移等业务。上班时间是周一——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4点—17点。
节假日、双休日各基层派出所、交警队、治安单位在岗在位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