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起诉离婚了,一方不愿意离,我想离家出走,她可以报案吗?警察是否会受理?

2024-12-16 16: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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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离婚问题,当事人因不能协商解决而离家出走的,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能报案处理,公安机关也不会进行处理。另外,对于起诉离婚的情形,如果一方不需要离婚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不需要用离家出走的方式解决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夫妻离婚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答辩不同意离婚,原告可以在开庭时,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没有处理,离家出走的,可以按失踪报案,警察可以受理登记。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回答3:

她可以报案,但是否受理,警察会视情况而定。

回答4:

报案不受理的

回答5:

没事离家出走,分居半年就可以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