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法院已经立案一星期多了,怎么还没动静,离婚案件

2025-03-06 2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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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离婚案件去法院已经立案一星期多了,还没动静是很正常的,因为即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也规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另外,离婚案件必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公民到法院起诉,法院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在5日内向对方送达起诉书副本,对方在15日内进行答辩,因此起诉一个星期多没有动静是相当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