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就要为人民服务”
——记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江波
“兰溪市十佳交警”、“兰溪市人民满意警官”、“兰溪市优秀共产党员”、“兰溪市十佳文明礼仪使者”……这一大串荣誉的获得者不是别人,正是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江波。
自1988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江波就时时处处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无论在什么岗位上,他都展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
“党员就要为人民服务。”江波的心中一直树立这样的信念。在执法中,他一直把服务放在首位,做到文明值勤、文明管理。
为让工作更好地开展,他针对不同的管理对象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许多违章者都被他真诚的态度和文明的话语所打动,自觉地接受处理。在城区当交警的8年中,他从来都没有和违章者发生过争执。
进入车管所工作后,江波给群众提供的高效、快捷、便利的服务更是得到了群众的赞扬。2002年,江波走上所长岗位后,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如“三个一”:一声你好,一张笑脸,一声再见;“四个办”:大事小事认真办,能办事情马上办,特殊事情上门办,一切事情依法办;“五个好”:警容仪表有一个好习惯,勤政为民树一个好风尚,秉公执法求一个好水准,清正廉洁留一个好口碑,开拓工作创一个好业绩。
同时,还推出了预约服务、周六上班服务等制度,成立“流动车管所”,把服务送上门。此外,还设立了全省首家车管所驻外工作站。
现在,虽然走上兰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岗位,但江波表示,将始终为群众做好服务工
“党员就要为人民服务。”江波的心中一直树立这样的信念。在执法中,他一直把服务放在首位,做到文明值勤、文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