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2024-12-19 11:28:1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以及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城市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实施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

4、负责制定本级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专项资金和环境卫生系统、爱国卫生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拟订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受纳与工地施工噪音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6、承担城市道路环境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研究制定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含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绿化带、隔音设施等)的保洁标准,对落实保洁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开挖、占道的审批许可。

7、负责制定大、中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大型设备和环境卫生机械、车辆的更新补充;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燃气行业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定、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成后日常管理的职责。

8、负责对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负责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粪便、死禽畜、变质肉类等无害化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管理。

9、负责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依据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要求,编制户外广告点位设置规划方案,经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点位设置使用权拍卖;负责临时性户外宣传品的审核管理;负责对人行道、建筑物立面天面、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车辆、船舶)的容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清洗行业实施管理。

10、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对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安全运营和行业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11、负责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及驻穗各单位;组织指导开展各类爱国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工作;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灾情、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负责广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承办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相关事宜。

12、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13、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城市管理是指以城市这个开放的复杂巨系统为对象,以城市基本信息流为基础,运用决策、计划、组织、指挥等一系列机制,采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手段,通过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互动,围绕城市运行和发展进行的决策引导、规范协调、服务和经营行为。

广义的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一切活动进行管理,包括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市政的管理。狭义的城市管理通常就是指市政管理,即与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及城市运行相关联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一般城市管理所研究的对象主要针对狭义的城市管理,即市政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管理

回答2:

研究制订本市公用、环卫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本市城市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和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城市公用事业、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研究制定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综合协调本市城市地下管线、输油气地下管线、城市地下检查井井盖设施和架空线入地等重大市政工程等工作;参与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同级与城市管理有关单位处理城市管理问题等工作;负责本市加油(气)站综合协调组织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本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的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本市公用、环卫方面政府投资或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申报立项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本市供气、供热等公用事业的管理及安全监管;制定公用事业的技术、运行、服务、供应等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管;拟订城市市容市貌及景观标准、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本市城市夜景照明工作;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户外广告设置的专业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编报市级城市有关市政设施、环卫等方面的维护及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公用、环卫等行业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区、县市政管理的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回答3:

 管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环境保护以及管理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城市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实施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
  (四)负责制定本级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专项资金和环境卫生系统、爱国卫生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拟订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受纳与工地施工噪音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承担城市道路环境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研究制定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含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绿化带、隔音设施等)的保洁标准,对落实保洁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开挖、占道的审批许可。
  (七)负责制定大、中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大型设备和环境卫生机械、车辆的更新补充;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燃气行业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定、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成后日常管理的职责。
  (八)负责对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负责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粪便、死禽畜、变质肉类等无害化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管理。
  (九)负责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依据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要求,编制户外广告点位设置规划方案,经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点位设置使用权拍卖;负责临时性户外宣传品的审核管理;负责对人行道、建筑物立面天面、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车辆、船舶)的容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清洗行业实施管理。
  (十)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对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安全运营和行业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及驻穗各单位;组织指导开展各类爱国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工作;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灾情、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负责广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承办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相关事宜。
  (十二)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回答4:

城市管理委员会一般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管执法及城区防汛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排水、路灯、四横八纵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主城区道路维修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防汛工作;负责对市内四区城管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
城市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措施,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城市管理总体规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对城市市容景观、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实施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监控、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
四、负责制定本级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城市维护费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爱国卫生专项资金和环境卫生系统、爱国卫生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拟订环境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受纳与工地施工噪音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六、承担城市道路环境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责,负责研究制定交通设施、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含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绿化带、隔音设施等)的保洁标准,对落实保洁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城市道路的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开挖、占道的审批许可。
七、负责制定大、中型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大型设备和环境卫生机械、车辆的更新补充;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燃气行业设施建设项目的选定、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成后日常管理的职责。
八、负责对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和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企业的资质审批;负责对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粪便、死禽畜、变质肉类等无害化处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区水域市容环境卫生执法管理。
九、负责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依据城市规划和市容标准的要求,编制户外广告点位设置规划方案,经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户外广告点位设置使用权拍卖;负责临时性户外宣传品的审核管理;负责对人行道、建筑物立面天面、公共设施、公共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车辆、船舶)的容貌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清洗行业实施管理。
十、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对燃气供应、燃气设施安全运营和行业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及驻穗各单位;组织指导开展各类爱国卫生创建、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厕工作;参与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灾情、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负责广州市国家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承办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相关事宜。
十二、组织制定城市管理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