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有,任何职业都有,一般你和用人单位签一年合同,试用期是一个月;三年,试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五年以后,不超过六个月。
但实际是:如果你在别家做出成绩---你没去那家之前,那家客人不多,现在很“火”;你烧的菜,大家觉得“不一般”。把你原来的工作写成简历:主要是你的手艺让哪个店,由不“火”到“火”。这时你可以和老板谈---我不要试用期,你不用我,别家还用,我的成绩摆在这呢,不信,你去查,是不是真的。
待遇,因地而异:北京大厨一万,不算什么,两万三万,也不是问题;而且大厨在北京很牛,整 个店他说了算,老板也要把他当兄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有,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最高3年合同期不超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