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出钱买房还贷款,女友要求写她名字合理吗?

2024-11-24 12:01:3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合理。
你自己出钱买房还贷款,女友并没有出钱,如果你和他买房之后就分手,她岂不是白白的得来半套房。
你一个月给他好几千块钱,比他工资都多,我觉得你对她已经非常好了,以你的经济条件年薪几十万,还需要贷款买的房子,应该至少500W以上吧,她一分钱不出,就像把名字写在房证里面不得不说,想的很美。

我的建议是房子这个问题她想都不要想,坚决不写,写上她的名字。她就有了半个房子,相当于好几百万,又不是什么亿万富翁,这么多钱,计较一下不行,这也算不大气么,
如果实在没办法必须要写他的名字,那你就跟他定一个婚前协议,她必须要跟你过10年以上而且期间不能出轨,必须要给生一个孩子,如果她满足这些条件了,分割财产的时候给他半套房子你也不亏。
如果他因为这件事要跟你闹分手,你直接跟她分手,你这样的条件绝对不缺女人,跟她僵持一下,一个月左右她肯定会服软的,因为你的条件比他好的多。

回答2:

现在在新的婚姻法上规定结婚前房子是谁的名字或谁投资买房离婚后均是投资方的,女方一份也得不到。这是法律规定,但是作为男方,如果是我的话我是写女方名字的,因为我爱她,不想伤害她一点毫毛,哪怕是将来我为她付出很多,我也心甘情愿。这样的爱情赌博我是会干的。

回答3:

给你出个主意,原则上的东西不要放松,名字就不要加了,你可以和她签订个合同,如果离婚,可以平分秋色,这样二个人都让一步了,如果她还不上,我觉得就有问题了;希望能够帮助你!

回答4:

这是 你们两个人的事情,可以协商解决。你和她应该有个协议,婚前财产公证一下,写谁的名字无关紧要的。这一点需要你女朋友认可。

回答5:

房子要写她的名字,如果你觉得还没有结婚不保险,就可以大家都分摊付房子的费用,你可以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暂时一个人承担不了,希望有个人一起过,毕竟房子以后是两个的名字。这样就把问题抛给女方了。你也可以看出女方对你的在困难时她会不会伸出援手,以后如果你的生意有困难,妻子能承担是最好的。我个人不喜欢单亲家庭的,自我保护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