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前妻有一个女孩,孩子由女方抚养,2008年我们离婚,抚养费一年1000元,可女方又起诉还要5000元

2024-11-26 21:35:1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是否应该提高抚养费,一般说来要考查三个因素:
一是子女是否有发生特殊情况大幅度增加了支出,如疾病,大学等;
二是前妻的经济状况与判决1000元/月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三是你是否有给付能力。
如果没有这些因素,无故提出增加抚养费,你大可不必担心,法院不会支持。还有就是5000元的抚养费显然过高,就算有以上情形,也不会支持那么多,要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与子女的需求来衡量。

回答2:

让她提供事实依据。

回答3:

用以前的生效法院判决申述,这类案子法院应该不会接受的吧,如果接受了,你就 积极应诉吧,陈述你的目前情况,和你前妻的婚后情况,法院一般会以保护未过错方和小孩健康成长为原则的。

回答4:

你可以向你的前妻阐述你现在真实的生活状况,用事实证明是是否有能力来满足她对你提出的生活要求,相信真诚所致,一切问题都会化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