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如下: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中的三种具体责任,三者都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有许多相同之处,所以常易混淆,但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有着本质的不同,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主要区别体现在:
1、保护的利益不同。 2、责任的性质不同。 3、违反的义务不同。
4、责任产生的时间不同。 5、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同。 6、归责原则不同。 7、构成要件不同。 8、行为形态不同。 9、责任形式不同。 10、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
11、免(减)责事由不同。
简单来说,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为成立的前提下,违反了前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责任是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违反了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而侵权责任是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造成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