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可以随便搜百姓的身么?

2025-03-07 07: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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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警察不可以随便对老百姓进行搜查。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如果遇有紧急情况,不需要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当事人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且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
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回答2:

警察不可以随便对老百姓进行搜查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这不叫搜身,是检查.警察法里的其中有这样说: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行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对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有现场作案嫌疑的,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可以带至公安机关,经批准对其继续留置盘问;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等等。
第十二条 为侦查犯罪活动的需要,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可以依法执行拘留、搜查、逮捕或者其他强制措施。

回答4:

根据我国《刑法》和《警察法》第十二条规定,因案件侦察的需要,人民警察可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搜身。因此,警察搜身是一种受权行为。但是,警察不能授权他人参与搜身,如警察发现有警察以外的其他人参与搜身,应加以制止。如结果发现搜错了搜身对象,警察应当向当事人赔礼道歉。

回答5:

根据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怀疑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时,经出示证件后可以搜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