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但是,放弃继承有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因此,该兄弟姐妹四人在继承发生之前所订立的放弃继承协议是无效的。只有在他们的父母过世之后遗产处理完毕之前,自愿订立的放弃继承协议方才有效。而且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最后你附带的那一问的回答:上面已经说了该份放弃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对遗嘱的法律效力不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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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法律效力,但是是可以反悔的,如果协议中触雷放弃之外对还加了其他人员的义务,比如兄弟之间的照顾父母亲等,那么就不能反悔,最好的办法就是要你父母亲按照协议内容写好遗嘱,这样就不会产生任何争议了。
继承后才有可能放弃继承,再问发生继承前是不存在这个效力的
以上放弃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9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要写放弃协议就要在时间点上选着,父母去世时,写上放弃继承的内容,签字按手印写日期,2个村委会或居委会干部作为证人一同署名。
1.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从去世时开始,还健在的话,不发生继承,父母亲的财产只有在其去世时才是遗产。
2,现在兄弟姐妹四人不能对他人的财产进行约定,起码现在不是兄弟姐妹四人的财产。
3.假设父母亲的自书遗嘱指明将其全部家产都遗嘱给他的某个孙子或孙女,那兄弟姐妹四人就没分了,只有眼馋的分了,兄弟姐妹间的放弃协议更别提了。
做好工作!!!!!
第一个问题:可以放弃的,但是要有书面协议,要增强法律效力的话最好是去公证处公证
第二个问题:这协议和遗嘱来自不同的主体,遗嘱是被继承人处分他财产的权利,而兄弟姐妹间放弃继承权时继承人处分自己的权利。如果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声明兄弟姐妹四人共分遗产,而姐姐两人放弃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