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妈要分一半房子给他儿子,儿子不是我爸亲生的。房子是和后妈结婚前的,我不同意。她可以分吗

2024-11-24 09: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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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如果不同意,他仍可能会分成,这时你爸爸的态度就很关键。他们可以以赠与的方式让后妈的儿子得到。
如果你爸爸也不同意,那她就不能把这个房子分给后妈的儿子。因为房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你爸爸和你妈的房子,只有你有继承权。你后妈有权处理的只是她和你爸结婚后所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你后妈的儿子没有权力继承属于你爸的财产,因为他和你爸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抚养与被抚养的关系,更没有赡养与被赡养的关系。

回答2:

如果你父亲还在,你父亲说了算,如果父亲不在,你后妈有继承这房子的一半。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7条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回答3:

你好! 问你一个冒昧的问题!令尊大人还在吗?跟你的问题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