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2025-01-07 14:48:3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好,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3、医疗费(经抢救无效死亡);4、精神损害赔偿;5、其他损失。

回答2:

因不知道责任事故认定书所认定的主次责任等情况,在此按对方全责进行解答(实际情况跟你你所描述的过程来看,很可能你哥哥或者朋友也有责任)。
对方为轿车,应当买过保险,最起码有交强险。
对方与保险公司对你哥哥的死亡承担连带责任:死亡赔偿金:(17811城市户口/6119农村户口)*20年=死亡赔偿金总额;
丧葬费: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滚工资
被抚养人生活费:父母不够60岁的话按20年计算,超过60岁每超过一岁减一年。6119农村户口*20年*2(父母两人)除以(子女人数)=父母被抚养费总额
子女计算到18岁,计算方法与上述一致。
其他医疗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单据索赔。

回答3:

你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认定的,如果对方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就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对方没有承担刑事责任,你则可以依法单独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回答4:

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具体的赔偿,建议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