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厅是什么意思?那是什么地方 ,主要干什么的?

2024-12-16 10: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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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执行庭是法院内设立的专门负责对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的组织机构。

执行庭是法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行为即是代表法院进行,如果法院对判决行进行强制执行,那么只能是执行庭来作出执行。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庭除负责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外,还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如生效的仲裁裁决等。

目前,大多数基层人民法院设有执行庭,由庭长一人,副庭长和执行员若干人组成,并配有书记员和司法警察。

执行庭和法院起诉不同。

扩展资料:

执行庭与法院执行局合署办公,为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是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

执行局执行的案件,必须是经当事人申请,法院立案受理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行庭

百度百科—法院执行局 

回答2:

执行庭是法院内设立的专门负责对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的组织机构。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执行员,办理民事案件判决、裁定以及刑事案件判决、裁定中财产部份的执行事项。

大多数基层人民法院设有执行庭,由庭长一人,副庭长和执行员若干人组成,并配有书记员和司法警察。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庭除负责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外,还负责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如生效的仲裁裁决等。

执行庭是法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行为即是代表法院进行,所以如果说是法院对判决行进行强制执行,那么只能是执行庭来作出。

但是这个组织机构存在的合法性是有问题的,因为法院不是执行机关而是审判机关,只适用法律。当然广义的法律执行也包括法律适用,但这里强调的是狭义的执行,以区别于审判活动。

既然法院不执行法律,那么法院作出的作为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判决肯定也不能由法院执行了,因为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与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法律、法规)在性质上都是法。鉴于此,便将执行庭从法院中独立出来成立执行局专门负责强制执行法院判决。

扩展资料

法院执行局与执行庭合署办公,为人民法院内设执行机构是对判决结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级别管辖,执行本院一审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执行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执行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执行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执行上级法院指定执行的案件,执行受托执行案件,办理受托及委托执行案件的相关事宜,负责对下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办理下级人民法院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行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院执行局

回答3:

法院执行部门是最近几年我国司法系统新设立的一个部门,主要是为了解决“法院判决执行难”的问题,省高法叫执行局,市中法和县、区法院都叫执行庭。主要是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对局部执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违法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所以说,教你的朋友不要再拖了,有履行能力而又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严重一点就可能构成犯罪。

回答4:

1、法院的执行庭(不是厅),是法院的一个部门,专门负责执行生效法律判决的。
2、根据你讲的这个情况,很可能你朋友欠3000块钱的事情,对方已经起诉,并且已经判决,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执行庭发传票,就是要求履行法院判决,否则就强制执行。
3、法院执行庭可以从银行的账户上划款,也可以扣押、拍卖物品。
4、到这个阶段,还是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否则就被动了。

回答5:

经法院判决后生效的法律文书,或一些仲裁文书,如果当事人不按文书内容履行,则必须有一个机构强制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法院执行局(有些地方是执行庭)就是做这个事的。
你朋友说不知道是哪笔欠款,难道他在法院打了很多官司吗。
象3000元这么小金额的案子,建议还是主动履行的好,就是到法院把钱交了,执行中最严厉的措施是司法拘留,十五日以内,还有罚款,一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