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为聊天记录是可以被修改的。
但其有补救措施,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采用:
一、在聊天当时由公证机关将聊天以及保存QQ聊天记录的过程给予公证;
二、可由腾讯公司协同其他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聊天记录真实性和完整性的鉴定证明。
在2005-4-1《电子签名法》实施后出现的新类型证据,法庭采用时会比较慎重!!
但以前已经有过根据手机短信确定案件事实的真实判例。依据是:
(1)《电子签名法》第2条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 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
(2)第7条: 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只要能够认定聊天的对象和内容是一个人,而且你又收藏了聊天记录,那么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基本上不行。因为很难证明QQ号是注册者的实名,同时也无法证明留下聊天记录者就是注册者本人。还有就是QQ记录很容易被修改,真实性很受怀疑,难以采信!
如果经过公安部门确定是本人的纪录,就可以作为证据!
应该可以,因为只要它是本人的谈话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