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离职只是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你已经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无权要求你交接完毕后离开
不支付工资的话可以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辞职信在单位,你可以与你的上级谈话,并做好录音,之后再写一封电子邮件:写明你是几月几日提交了一份辞职信给单位,某某领导也已在上面签批 ,可是单位至今未找到接替人员,现在法律规定的三十天通知期即将结束,你将与什么时候离开公司,建议单位安排你的上级与你交接,圆满完成你在单位的最后工作
保管好你的辞职信最好是原件,可以和公司协商等他们招到人后你再回来交接。公司说没结工资给你,那是赤裸裸的威胁。若真的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至于说工作交接完毕方可离开,这种条件是强加的,无效的。
先打电话12333全国免费劳动保障热线咨询,有人工服务(周一至周五)。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公司属于违法,建议你先同厂里协商,如果不行,立刻到就近的劳动服务所或者镇级以上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请他们帮忙解决。 另外网上也可搜索《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有明文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还有,对于“不按时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申请获得两倍以上的补偿金”。
那就告他们没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两倍工资。
需要提供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邮件、工作短信都算证据
续签劳动合同是他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该赔偿你这一段时间的双倍工资。
但不会给你转养老保险这种说法没有任何依据,相反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劳动者的证件、档案等。
明目张胆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