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使用权是多久,我买了一套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我的房子怎么办?

有法律依据吗
2024-12-20 14:26:2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摘自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物权法草案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这意味着,建设用地使用权一次取得并非永远使用,它是有年限的。据央视一项调查显示,被调查人当中有40%的人并不清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到底有多久;85%以上的人并不清楚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其实,我们购买房屋只是拥有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没有期限,而房屋下面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这就是目前很难解决的一对矛盾。

土地使用权期满以后,房子怎么办?北京市人大代表、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提出了两种办法:一是如果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且连地上的建筑物也收回的话,由国家按有关规定补偿;二是如果不是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房子还可以继续使用,但得续交土地使用费。

物权法草案仅仅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时,要办理注销登记,收回产权证书,但是对于附着于地面的建筑物、附着物却没有规定其权利的归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指出这些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物权法草案中提到,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前一年可以续期,但是有不少人存在这样的疑虑:房子现在的土地出让金是由开发商来交,那么期满后,出让金是由开发商来交还是业主自己出,也许开发商到时都找不到了。如果由业主自己出,得出多少?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陈苏则的观点是,现在明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多少为时尚早,毕竟70年以后的房屋、土地等相关物价目前无法预知。
物权法草案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物权法草案时,贺一诚委员提出,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现在一般是70年,有房产的人都比较敏感,70年以后房产怎么办?如果有的人忘了申请续期怎么办?如果高层大厦有一部分人申请了,有一部分人没有申请,怎么办?出让人有责任在届满一年前通知有关使用权人,让其申请续期。

回答2:

民用住房据说是七十年土地使用权,
不过没有亲眼见过正式的红头文件。
权且信之吧!

你所提的问题,中央电视台相关节目解答过。
只是说到期后可以继续使用,只需缴纳少量土地使用费(具体多少没有说,也没有说还能续用多少年,大概要到那个时候才能定,还早得很呢)。
在这七十年里,国家如果要征用这块地,会给相应的补偿。

就目前国家对住房使用期的政策,
我所知道的就只有这些。

其他的跟一般房产主(住户)没有什么大的关系,
也就没有必要知道那么多啦!

回答3:

70年,到期后怎么办,在法律上还没有统一规定,属于法律盲区.如果你碰到这样的问题,也不用担心一般情况下政府是不会收回的,除非该地方有别的规划,这个时候你的地就会被收回,但会给予你一定的补贴,因为你拥有房屋所有权.
而且这个问题正在得到法学界的重视,进一步的解决办法很快就会出台的,到时候一定不会让老百姓吃亏的,这可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回答4:

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内现在还没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子!所以相关政策法规现在还在讨论中。没有具体实施。明年《物权法》出台后一切都会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