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劣价高、短斤缺两,侵害的是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2025-03-18 0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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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经营者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1、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2、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拓展资料: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回答2: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经营者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回答3:

公平交易权
知识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所享有的公平交易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二是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回答4:

你好,我叫在煤气公司上班的员工冲气连并六十斤,一并气是三十,还是二十八维一并气,维单位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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