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这涉及到继承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作为生前的10万存款,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公公与其妻子共有,未经其妻子同意转到你老公名下,其中的5万作为其妻子应享有的份额,她可以要求返回。对于剩下的5万元,由于已经赠与你老公,不作为公公的遗产。
对于抚恤金、公积金等十多万钱款,无论是否是遗产,但分配的比例基本上都参照继承处理。你公公的婚生子女、父母、妻子肯定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现在妻子的两个女儿,如果在与你公公结婚时尚未满十八岁,且与你公公共同生活,形成抚养关系,也享有继承权。可以根据有权继承人数的多少进行平均分配。
你公公移交给你老公的十万,是否是你公公的个人财产,还有移交的时候,是在去世三天前,这都让人怀疑这个财产转让是否有效。
你老公要证明这十万是你公公的财产,而且有有效的遗嘱(书面,口头,录音),那这十万才是你老公的
还有对于这十万元如果不让你婆婆知道,那么有可能被视为隐匿财产妄图私吞,是违法的。
这个事情要分两步来处理
你公公去世产生两个后果,第一他们夫妻关系解除,第二他的财产继承
对于第一部分:依据婚姻法,我们要先确定这二十万,有多少是你公公的,有多少是你后来婆婆的,确定原则是,婚前你公公的个人财产时你公公的,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应依据贡献分割。这样的话,你后来婆婆会取得一部分财产。
然后进行第二部分:遗产的分割,这个时候你公公的遗产应该是20万减除你婆婆第一部分分得的财产,依据遗产继承法:综合你说的情况,继承人一共有 你后来婆婆,她带来的两个女儿,你丈夫,一共四人,(不知道你丈夫有没有什么兄弟姐妹),有的话,也算为继承人。如果四人中都没有什么重大过失(虐待你公公,不赡养老人),那么财产是基本平分的,那个未成年的女儿会根据未成年保护法分得多一点,也就是你丈夫最多能分到这其中的1/4。
没有遗嘱么?要证明1、那两个女儿中较大的那个是否与你公公有家人互助义务;2、你公公的分配意愿是什么;3你说的转到你老公名下的钱是否是你公公的真实意愿以及是善意赠予
剩下的那些都属于财产分配的内容,较小的那个女儿因为未成年,与你公公有继养关系,你公公有抚养责任,所以她有一部分分配权,如果证明你公公的意愿是给你老公一大部分,剩下的够其他人的生活保障,那么法律还是承认的,那个较大的女儿因为与你公公有继养关系,如果对你公公履行了家人扶住义务,那么她有权获得部分财产,我还没看明白最后一句话,你老公是你公公的儿子当然有继承权
存款 现金 在生前 转到任何人的名下 就是谁的 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 这就相当于 一个人活着的 时候拿家里钱买了 一辆车 难道他死后会变成 夫妻共同财产不成?? 单位抚恤金 住房公积金只要是 你老公公在和他 妻子共同生活后产生的 一律纳入遗产分配 。
遗产继承按照下列规定办理,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