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租赁合同到期后双方未书面续约而保持租赁关系的,视为双方依据原先签订的租赁合同继续存在事实租赁关系,房东提出终止协议,承租人应予以配合,及时腾空归还;
其次,有关租金由于双方并未做特别约定,且你依然按照每月1500缴纳,房东收款后也没有异议,直至过了六个月提出解除合同时要求按照每月2000元补差价,没有依据,承租人可以拒绝;
再次,承租人不存在任何违约的情况下,押金应当于合同终止时及时退还承租人,否则,出租人违约;
最后,若出租人无理拒绝退还押金,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你有权借助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益,追回押金,同时主张按照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综上,建议:
1、据理力争,要求房东及时退还押金;
2、无法协商的,可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押金并支付利息,诉讼费很低;
3、建议于决定退租之日立即将钥匙还掉并办理书面移交备忘,即让房东签署书面收房单,否则,你无法证明房屋归还时间,有关租赁终止时间又有得扯。若房东拒绝签署接收单,你可以将钥匙通过公证邮寄方式寄还给房东,或在还房子的那天拿一张当天的报纸录像整个交接过程。
可以打律师的电话咨询,目前这个情况房主也存在过错,即使租金价格上升,也需要通知你调价,你再决定是否续约,现在他既然又收了你6个月房租,可以认为他默认房屋租金不进行调整,单方面扣下你的押金是存在过错的,实在不行就告他!
当然可以。
口头续约可能找不到证据。但是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就自动续约,属于事实合同。
房东有权涨房租,但是只能从通知以后涨,而且要给予合理期限,也就是搬家的时间。只要你本月搬出,房租全部按照1500,押金应当全退。
不退可以起诉他,准赢。
房东不构成欺诈,这里也没哟欺诈的事情。
房屋租赁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口头合同的,租期在六个月以下的有效,超过六个月的,视为可以随时解除约定。
所以,现在房东让你搬家,或者你不在租该房屋,都是可以的。
但是,房东通知你本月房租涨到了2000,然后将钱5个月和本月都以两千来算,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于房东不退还你押金,你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房东违约(前提是合同中约定了你不租房屋了就退还押金),并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前提是约定了)。或者提出返还不当得利,要求房东将押金退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