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但是没有《工商营业执照》,
属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 (三)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
对于此无照经营行为,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般情况下,不会罚款上万块的,一般是2000至3000块左右的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