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卖淫没有在床上抓住只是到派出所招供了会怎么判

2024-12-22 0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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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朋友卖淫没有在床上抓住只是到派出所招供了会拘留15日以下。
如果是单纯卖淫的话,那么不会涉及到判刑,只是一般的行政治安案件。第一次抓到只是行政拘留,第二次再抓到基本就是劳教一年。当事人朋友不会被判刑。
卖淫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卖淫嫖娼更容易传染梅毒、艾滋病等各种疾病。
卖淫一般是指补偿既非属于性欲方面的又非属于感情方面的一切性行为,具体来说即为了性或感情方面的一切报偿或乐趣而从事的性行为才是正常的,而且这种性欲或感情方面的报偿或乐趣必须是来源于性行为本身。因而出于其他任何别的目的、动机、原因而与他人进行的性行为均属于妓女卖淫。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答2:

犯罪仅有嫌疑人的口供,不能定罪,没有口供,一样定罪。
因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依据犯罪事实。卖淫口供成立,若同时有其他证据能够证实其口供的真实性,那就没跑了,肯定构成犯罪了。否则,只是违法。
具体判处多少年刑罚要根据情节。先定性,后定量。

回答3:

不会受到刑事处罚,但会受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或者拘留处理。对于组织卖淫的则要受到刑事处罚的。 如果你的朋友只是涉嫌卖淫的话,她触犯的只是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涉及刑事问题,不会上诉到法院判刑的,公安机关会根据她卖淫的情节给予罚款、拘留(15日以下)或者收容教育,通常情况下态度端正公安机关会选择罚款。希望你朋友能够吸取教训!!

回答4:

如果你的朋友只是涉嫌卖淫的话,她触犯的只是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不涉及刑事问题,不会上诉到法院判刑的,公安机关会根据她卖淫的情节给予罚款、拘留(15日以下)或者收容教育,通常情况下态度端正公安机关会选择罚款。希望你朋友能够吸取教训!!

回答5:

你的供词就属于直接证据了,第一次可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如果屡教不改那就应当收容教育或者劳动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