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属于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同时,考生也可以选择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有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和考试。自2009年起二级建造师实行地方管理和地方命题制度。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满前,要办理延续注册手续,二级建造师可以注册两次,每次注册时间延续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二级建造师只要初始注册了就可以被称为注册二级建造师了,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在全国通用!
二级建造师
编辑本段建造师级别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译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建设部负责编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编辑本段二级建造师-组织领导
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共同负责北京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和考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市人事局负责北京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具体考务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北京市人事局对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和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报考条件
[1]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河北为例:
1) 考全科:
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一)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此条除了山西省外其他省份各地共有,山西省明文规定本专业的应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都可以直接考试,不需要任何工作经验)
(二) 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三)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2) 免试1个科目:(——此条各地共有)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一)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3) 免试2个科目:
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文件依据:人发[2002]111号、冀人发[2004]69号、冀人字[2005]177号)
注: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
报名增项
[1]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一览
(98年-现在专业名称)
本专业(工程、工程经济):土木工程、建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勘察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交通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冶金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形及控制工程、石油工程、油气储运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工业工程。
相近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交通运输、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工程力学、园林、工商管理。
(93年以前专业名称)
矿井建设、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矿井建设、土建结构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岩土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城镇建设、铁道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室内设计、无线电物理学、物理电子学、无线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生物医学与信息系统、电子材料与元器件、磁性物理与器件、半导体物理与器件、物理电子技术、电光源、光电子技术、红外技术、光电成像技术、化工设备与机械、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继电保护与自动远动技术、高电压技术及设备、电气绝缘与电缆、电气绝缘材料、电气技术、船舶电气管理、铁道电气化、电机、电器、微特电机及控制电器、工业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工程、邮电管理工程、物资管理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工程、海洋船舶驾驶、轮机管理、铁道运输、交通运输管理工程、汽车运用工程、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工业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自动控制、交通信号与控制、水下自航器自动控制、飞行器自动控制、导弹制导、惯性导航与仪表、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与仪器、同位素分离、核材料、核电子学与核技术应用、核反应堆工程、核动力装置、工程力学、观赏园艺、园林、风景园林、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投资经济管理、技术经济、林业经济管理、技术经济、投资经济管理、机械设计及制造、矿业机械、冶金机械、起重运输与工程机械、高分子材料加工机械、纺织机械、仪器机械、印刷机械、农业机械、铁道车辆、汽车与拖拉机、流体传动及控制、流体控制与操纵系统、真空技术及设备、电子精密机械、电子设备结构、机械自动化及机器人、机械制造电子控制与检测、机械电子工程、设备工程与管理、林业机械、精密仪器、时间计控技术及仪器、分析仪器、科学仪器工程、应用光学、光学材料、光学工艺与测试、光学仪器、检测技术及仪器、电磁测量及仪表、工业自动化仪表、仪表及测试系统、无损检测、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几何量计量测试、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无线电计量测试、化学工程、石油加工、工业化学、核化工、无机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高分子化工、精细化工、感光材料、生物化工、工业分析、电化学生产工艺、工业催化、生物化工、微生物制药、发酵工程、化学制药、生物制药、中药制药、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通信工程、无线通信、计算机通信、无线电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视监、电子工程、水声电子工程、船舶通信导航、大气探测技术、微电子电路与系统、水下引导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图象传输与处理、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电磁场与微波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刑事照相、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制造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与仪器制造、精密机械工程、制冷设备与低温技术、水利水电动力工程、制冷与冷藏技术、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冶金物理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农业环境保护、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金属材料与热处理、金属压力加工、粉末冶金、复合材料、腐蚀与防护、铸造、锻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与制品、硅酸盐工程、复合材料、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热加工工艺及设备、铸造、锻压工艺及设备、焊接工艺及设备、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藏工程、石油储运、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采矿工程、露天开采、矿山工程物理、选矿工程、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地球化学与勘察、勘查地球物理、矿场地球物理、探矿工程、大地测量、测量学、工程测量、矿山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制图、交通工程、公路、道路及机场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港口及航道工程、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水道及港口工程、航道(或整治)工程、海洋工程、港口、海岸及近岸工程、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船舶工程、造船工艺及设备、海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河川枢纽及水电站建筑物、水工结构工程、陆地水文、海洋工程水文、水资源规划及利用、热能动力机械与装置、内燃机、热力涡轮机、军用车辆发动机、水下动力机械工程、流体机械、压缩机、水力机械、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电厂热能动力工程、锅炉
编辑本段报名程序
(一)首次参考人员
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资格审查及报名手续。
省直单位考生,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
已参加过上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三科的人员,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时应核对续报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三)免试科目人员
属免试科目的人员,按首次参考人员的报名程序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
市州以下考生,须经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建设主管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省直考生,由省建设厅出具免试证明,并经省职改办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
中央在地方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各地的报名程序或有不同,应以当年当地报名通知中公布的为准!
编辑本段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2][3]
二级建造师
、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安装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
编辑本段合格标准
全国各个地区的合格分数不一样,以当地人事考试网公布的信息为主也可以关注资格考试网的二级建造师动态。
浙江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施工管理62分;相关知识56分;建筑工程专业科目:72分; 其它专业科目62分;
重庆市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施工管理60分:相关知识56分;专业科目:60分;
安徽省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施工管理65分:相关知识50分;专业科目:50分-55分;
上海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0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5分,机电:55分,市政:60分,建筑:72分;
内蒙古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施工管理72分:相关知识60分;专业科目:72分;
北京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65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6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72分;
云南201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6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55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除 矿业工程45分外,其余均为50分;增项考一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72分。
编辑本段考试题型
考试时间分为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科目名称 考试时间 题型题量 满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小时 单选60个,多选20个 1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3小时 单选70个,多选25个 12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3小时 单选20个,多选10个,案例分析4个(其中案例题80分) 120
编辑本段答题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 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试题题型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主观题部分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考生开始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前,应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部分答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编辑本段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公布,及时关注各地人事网公布的消息,第一时间掌握考试信息。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编辑本段报考方式
一般采用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报名的报考流程,地点在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各确认点或登录中国资格考试网。
编辑本段注册权限
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
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编辑本段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编辑本段职业定位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编辑本段201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
(部分省市时间不统一)
日 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6月26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6月26日 下午15:00-17:00 建设 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27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编辑本段报考所需资料
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
(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 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
(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编辑本段考试用书
内容简介
为了提高装饰装修施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规范施工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国家人事部、建设部联合颁发了《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从事建筑装修行业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全国一、二级建造师按要求应通过相关课程的考试取得,本书就是为了适应这一培训和考试需要编写的。
本书是在全国二级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考试大纲(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编写要求的范围内,阐述了从事装饰装修专业施工管理与技术工作的相关知识,并以突出施工阶段的管理为重点。内容包括装饰材料特性、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管理、工程检查验收及相关法规、规范等。本书重点突出了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提高,以期通过学习培训和考试真正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方面达到装饰装修行业二级建造师的标准要求。
本书内容丰富、知识点突出,是考生必备的考试学习用书。本书可以作为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也可以作为大中专院校相关专业的教学参考用书。
目录
1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技术
1.1 建筑装饰饰面石材、建筑装饰陶瓷材料、木地板、人造木板及壁纸、壁布的特性及应用
1.1.1 建筑装饰饰面石材
1.1.2 建筑装饰陶瓷砖
1.1.3 木地板
1.1.4 人造木板
1.1.5 壁纸、壁布
1.2 抹灰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1.3 门窗安装工程技术要点
1.4 吊顶工程施工质技术要点
1.5 轻质隔墙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1.6 饰面板(砖)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1.7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1.8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的原理和基本知识
1.9 建筑玻璃及常用建筑涂料的特性及应用
1.10 涂料涂饰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1.11 地面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1.12 裱糊、软包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1.13 建筑室内物理环境的基本知识
1.14 建筑结构体系的基本知识
1.15 建筑装饰装修用塑料及建筑装饰装修用金属材料的特性及应用
1.16 细部工程施工技术要点
2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管理
2.1 装饰装修工程投标策划
2.2 装饰装修工质量管理要点
2.3 幕墙工程质量管理要点
2.4 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
2.5 装饰装修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要点
2.6 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应用
2.7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与方法
2.8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控制方法(案例)
2.9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2.10 建筑幕墙工程的质量控制
2.11 装饰装修工程成本控制
2.12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13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3 装饰装修工程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
4 装饰装修工程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
编辑本段成绩公布
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在省人事考试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