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发表作品的版权依然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其中在网络上发表作品的版权被称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结合你所述的案情,既然是别人转载你的作品,自然地你的作品在网站上出现的时间就比别人早,只需要查询初次上传你的作品的时间等信息就可以证明该作品是否先于转载出现。至于作者的问题,在能够证明你首次提供该作品之后,在作品上署名的作者就是该作品的作者。若是利用网名的,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就是该网名的实际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