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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 18:21: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想要小孩才做的心脏手术,现在要提出分手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2、在婚姻关系上的过错是指:《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2:

你老公和你分手是不存在过错的。
因为那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力。公民婚姻自由,包括离婚自由。
有的人老婆病了,老公就要求离婚了。有的老公丧失劳动能力了老婆要求离婚了。就算是老公为了救老婆而受伤,老婆还是有权提出离婚。过错是指故意和过失。具体我不解释了。

至于你做手术后遗症的损害赔偿问题,倒是可以和你老公探讨一下。
因为手术是你们两个为了生育而共同决定的,现在他和你离婚导致你失去了和他生育子女的机会,也就是原来做手术的目的无法实现了。你在法律上可以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观点只是我个人的看法。法官怎么看因为个体差异我不好判断。
不过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回答3:

这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过错和责任。

回答4:

说不过他的过错,只能说在道德上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