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隐瞒病史,入职后复发,医疗期内治愈后要求赔偿,用人单位如何妥善处理?

2024-12-19 12: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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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用人单位如果该员工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不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工伤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工伤的预防比救治更积极。只有工伤预防做好了,工伤保险制度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工伤预防的责任在单位,措施的落实需要单位真抓实干。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主要是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主要是职业病防治法。条例通过建立单位费率浮动的机制,促使用人单位认真搞好工伤预防工作,奖优罚劣。及时救治工伤职工。工伤救治是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由于工伤的发生现场大多是在用人单位,因此,用人单位承担着及时救治的责任。对受伤较轻的,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的处理;对受伤较重的,则必须动用汽车等设备将伤者及时、稳妥地护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关键问题是,各单位要有安全生产意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组织及时的抢救,而不是手忙脚乱。要求单位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将受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及时报告或者不采取措施使职工获得及时救治的,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如果该员工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不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工伤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等事故。工伤的预防比救治更积极。只有工伤预防做好了,工伤保险制度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工伤预防的责任在单位,措施的落实需要单位真抓实干。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主要是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主要是职业病防治法。条例通过建立单位费率浮动的机制,促使用人单位认真搞好工伤预防工作,奖优罚劣。及时救治工伤职工。工伤救治是工伤保险的基本内容。由于工伤的发生现场大多是在用人单位,因此,用人单位承担着及时救治的责任。对受伤较轻的,可以到本单位的内部医疗机构进行简单的处理;对受伤较重的,则必须动用汽车等设备将伤者及时、稳妥地护送到附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关键问题是,各单位要有安全生产意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组织及时的抢救,而不是手忙脚乱。要求单位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将受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不及时报告或者不采取措施使职工获得及时救治的,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人员旧伤复发的以及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不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3:

【精神病 劳动关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十条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对已经患有精神病但病情得到控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对病情严重不能控制的,应当送医院治疗,医疗结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回答4:

1、医嘱(如果证据反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高法的相关解释都是认可医嘱的效力的。
2、最好还是找到参加工作前的相关医疗证明,证明有病史。不过,现在诊断为 “急性短暂性精神病”,以前有病史的可能性比较小的。
3、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强制性规定的。对于精神病,如何进行比较复杂的。

回答5:

如果签了劳工合同 Y隐瞒病史 属欺诈行为 合同发明文规定 合同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合同不成立 公司已经给Y垫付那么多医疗费了 不问Y要回来 就说明公司仁至义尽了··· 如果他们再闹 直接委托律师起诉 追回向Y垫付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 因为签订虚假劳动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

前提是找到Y有精神病的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