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0年末的应付工资余额一定会调出来交企业所得税吗?

2024-12-17 1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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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此项是要做纳税调整的。会计准则在计算所得税时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强调的是谨慎性原则,而税法则强调的是收付实现制(也就是企业实际已收,实际已付的,已单据为准,平时的工资可以这样计算扣除,但年末一定要做调整冲回)。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是企业已经实际支付,且真实合理的工资,但应付工资贷方余额表示的是企业尚未支付的部分。所以此项是需要做纳税调增的。

回答2:

工资余额是未付给工人的工资,怎么会交企业所得税?

回答3:

是呀,因为新的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规定在2010年12月31日前未支付的工资不可以扣除。2010年调增纳税所得,2011年度会调减纳税所得额。这些可以帮得上你忙吗?我是在普金星华那网站找到的。

回答4:

会的,我们公司就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