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档案,解除合同和社保转移的相关问题!!!!!跪求各位高人指点~~~

2024-12-16 17:36:59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先自己写份辞职信签上本人名字,让单位打三份人才中心的离职情况表,单位敲上公章加上本人签名,去人才市场办理离职就行了(档案还是留在人才交流中心好了,以后单位录用时再按新单位要求办理档案调档手续),接着,原单位去劳动局办理退工备案(凭人才中心敲过章的离职情况表),再去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最后还要原单位开张公积金转移单(公积金管理中心敲章同意转移)。这样原单位的手续就办理结束了,新单位可以正常录用了。

回答2: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申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具体原因,如果公司侵犯你合法权益,这个原因最好写上),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需有公司印章)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前与本人结清工资及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

建议你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社保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即可。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办。

你说的那家正规公司也不怎么正规,劳动关系建立就应缴纳社保,而不是三个月的试用期之后才缴纳。当心三个月一到,说你试用不合格,然后把你开了。

回答3:

1、 一般来说, 你已经在正规公司的话,人事会帮你办理的, 你只要咨询好, 给人事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材料即可。
2、直接提出辞职(书面申请),30天后就会自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离开的时候必须要求你那个小单位开离职证明,加盖公章。
3、档案就不用管了, 如果你们那个大公司会接收的话,那就按公司要求转,但是一般公司都是没有权利接收的,估计还是放在人才市场里,等办理了户口才可能一同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