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业派出了维修人员,收了你的维修费用,并有相关收据,他派出来的维修人员应该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他就应该承担一定的保修责任,因为他没有尽到维修后的检查责任。或者派出的维修人员不具备相应的维修资格,物业就应该承担赔偿资格。但最终赔偿数额你可以和物业协商。你还是要赔偿一部分的。如果一楼要求的数额太大,建议你联系当地律师帮你解决,2000元以内的可以自己和物业共同承担.毕竟你和楼下是邻居。
我是做工程管道的,家装也做,你这样的情况97年我体验过一次,很麻烦的三角关系,互相推脱,但是重要的问题是,物业——维修,你们——验收,楼下——未及时发现并申请停水维修,
各有各的责任,你如果有入户维修单和维修记录,知道维修人,就直接找物业吧,没啥说的,让他们去找1楼协商,最后你适当承担责任,认倒霉吧。不过这部分可以找维修人员补偿。原因:维修后应在暖气通水后30分钟内检查试压试水情况并记录。72小时内巡查。按照程序走你是负有一定责任的。
是物业的责任,你的责任占很小,但是不用闹到法院去吧,这样对谁都不好,要来的钱还不够诉讼费的那,又牵扯精力,最好的办法是找到物业负责任和楼下三方协商一下
只要是统一装的暖气,谁装谁负责。
但是你是使用者,有发现问题及监管的义务。你也有一定的责任。
这个时间的主要责任在物业方面,因为维修的时候暖气的阀门没有上好,所以才导致的漏水,但是你自己也要负一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