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凭证式(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11年3月1日至21日(节假日正常发行)。
本期国债发行总额600亿元,其中1年期120亿元,票面年利率3.45%;3年期300亿元,票面年利率5.18%;5年期180亿元,票面年利率5.75%。
此次国债期限为一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年利率分别为3.45%、5.18%和5.75%。投资人购买的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以百元为起点并按百元的整数倍发售。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可以挂失,可以提前兑取和办理质押贷款,但不得更名,不可流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