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还在吗?口头协议双方当事人还认可吗?如果不认可,口头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老人不在了,房产证上是你大哥的名字,你无法得到财产。如果老人还在,你能否得到财产要看老人的态度。
如果你们“口头协议,大哥在老人的宅基地上盖房”符合当时的法律政策,该协议又具有你大哥给你相当数额的经济补偿的内容,而且当时大哥已经履行了给你补偿的协议内容。现在你就不能得到因平盖而发生的收益了。也就是说你现在无权得到财产了。
你把问题没有表述清楚。我按照自己理解的给你解答:1、如果老人在世,你们哥俩口头协议处理的是老人的财产,不经过老人同意属于侵犯老人的合法权益;2、如果老人已经去世,你们哥俩就继承遗产问题达成口头协议,是合法有效的,你不能反悔;3、如果你说的是老人留下的宅基地被你哥盖房,你现在没有宅基地,我认为,你们哥俩在处理老人遗产的时候,决定由你哥得到老人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就归你哥;4、你如果认为你哥得到了老人的房屋,你得到的遗产少,你可以和你哥协商,让他给你一些补偿。不知道我是否正确理解你的意思了?
1、老人如果还在,你没权得到财产,因为是老人的。
2、若老人是你的直系亲属,且已不在,则应看老人家的遗嘱,按照遗嘱来办,如果没有遗嘱你们口头同意大哥在宅基地上盖房,并且归他所有则,你没有财产权。但是若只对盖房约定,没有产权约定,则可以分得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