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联合会的基本社会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1、妇联工作方针是: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推进妇女解放事业。
2、妇联基本任务是: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参与经济建设,促进社会发展。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3)代表妇女参加社会协商对话,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条例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5)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3、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1)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是1949年3月由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妇女组织,其基本功能是代表、捍卫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亦同时维护少年儿童权益,以及在全国女性中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政策的支持。
(2)从1995年开始,全国妇联被定性为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各级妇联与工会、共青团都属于群众组织,接受各级党委的领导,党委设有“党群副书记”(现在叫做专职副书记)是这三大群众组织的直接上级领导。
(3)各级妇联的人事任免权限在各级党委常委会。上一级妇联对下一级妇联仅有业务指导关系,并无直接领导权力。妇联自身设有党组,作为实际领导决策机构。
扩展资料
全国妇联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调查研究全国不同地区妇女和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国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
4、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地方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
5、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6、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妇联
妇联组织的性质和职能
妇联是在党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具体职能,即主要任务是:
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概括地说,妇联组织的具体职能是:团结、教育、代表、服务、联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