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一位三级职业尘肺病患者,我想问下是或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赔偿,我爸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2025-03-11 02: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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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6.4.4.5随访时间
(1)接触粉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0年,随访周期为每5年1次。接触粉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为每4年1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
(2)尘肺患者在离岗(包括退职)或退休后应每1~2年进行1次医学检查

职业病费用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本条例施行后,国家对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作出调整时,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劳动者从事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保证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其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给予劳动者一次性赔偿。
第四十四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由原用人单位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承担的补偿责任。用人单位解散、破产的,应当依法从其清算财产中优先支付患职业病的劳动者的补偿费用。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回答2:

你爸是职业病,可向原用人单位主张给予工伤待遇赔偿,若用人单位拒绝办理,可依据职业病认定结果向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仲裁。
如有帮助请采纳!!

回答3:

我家也是尘肺病,在煤矿挖了三十年的煤,16岁就开始挖煤了,最近查出来得了尘肺病,但是煤矿在两年前就已经停工没有开了,现在该怎么办

回答4:

1、你爸若经过职业病认定,可依法主张工伤待遇;

2、退休前曾从事过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工作,退休后未继续从事可能导致该职业病危害工作的退休人员(含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定被首次诊断为职业病的,可按国家和我市工伤认定相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3、对于退休职业病人员,则以被初次诊断为职业病时本人领取的养老待遇标准为计算基数。

因此,你可向当地社保中心详细咨询,并向原用人单位主张给予处理,办理工伤赔偿手续,若用人单位拒绝办理,可依据职业病认定结果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

最后,由于你所陈述情况不够清楚,难以作出有针对性的回答。如有疑问,可进一步HI联系。

但是,最主要的是你应当将你爸的情况详细向当地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反映、咨询,各地政策恐怕有些差异,应以你们当地的规定为准。

当然,由于劳动仲裁不收费,在你们得到的答案不是很明确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请求裁决,仲裁委会给你们一个公道的处理的。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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