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女孩虽然在这件事情上是有责任的,但是她还只有12岁,所以如果有什么责任,也是由监护人进行赔偿。另外官方通报,将事件定性为意外,即不是刑事案件,而是民事案件,所以具体怎么赔偿,就要看老人的家属跟女孩的家属如何协商赔偿了。
女孩偷遛狗,老太被狗绳绊倒身亡。
(被狗绳绊到的老太)
2020年8月18日晚,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就狗只挣脱约束绳绊倒八旬老人一事进行情况通报:
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这一绊倒,老人再也没能自己站起来)
该通报的内容,把事件定性为意外,所以政府部门只需要加强后续的养犬管理,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意外就可以了。
12岁未成年,是否就可以不用担责?从媒体报道的信息及事发时候的视频来看,那个大型犬是别人绑在家门口的。女孩是私下自己偷偷解开绳子遛狗玩的。但是由于犬只比较大,虽然有绳子,但是当狗子追逐嬉戏的时候,她没有拉进绳子,反让大型犬只挣脱狗绳,疯跑一通。
而就在疯跑的过程中,长长的狗绳让老奶奶面朝地地摔倒了,头部出血,最终救治无效死亡。
(老人被绊倒后头部出血 抢救无效 )
尽管女孩还未成年,但是她的行为已经在实质上造成了意外的发生,导致了老太太的死亡。而她的家长没有看好看管她的义务,所以主要的赔偿责任就必须由她的监护人来负责。
请勿网络暴力,请理性看待意外。不过,网上说12岁的女孩,看到有人受伤了,而且当时还有人劝阻,她却直接扭头就跑……以此来评论她没有人性,太过冷酷,这样的要求对于一个12岁的女孩来说是否太过苛刻了呢?
从监控看,事情发生的时候,她并没有直接看到是狗绳把老太太给绊倒了。当她跑过来的时候,老太太是俯身倒地,头部出血的状态,任何一个小女孩看到一地献血的老太太,都会感到害怕吧,而且她还仅仅12岁,哪怕这个时候多看几眼,又能够做得了什么呢?
(女孩被人诟病的“见死不救”转身就走)
正常情况下,女孩去找家长,告诉他们发生什么事情,让他们来看看怎么处理,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至于狗狗究竟是不是被她偷偷带走了,网上的传闻太多了,并不足为信,但是不明真相的我们,一味指责、辱骂这个女孩,并不能让死去的老太太活过来,反而还可能给活着的人们带来更多不好的影响。
所以正如老太的家属们所说的,就让他们安静处理此事吧,不要给他们太多关注,也不要给女孩太大压力了。
佛山88岁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判定为意外,偷遛狗12岁女孩需要负责任,因为是她没有看住小狗,然后使得老人摔死,有着最直接的责任!
我觉得即使在这种情况下,这名12岁女孩也应该承担责任。必须要为自己的错误进行买单。
是的,12岁女孩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不过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