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也应当开离职证明,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不久前就看见有知友说,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走人。这样做真的对吗?
不论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只要企业实际聘用,员工实际上班工作,就是事实劳动关系,员工就受到劳动法律法规保护。既然受到法律保护,有权利必有义务,所以《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要提前书面通知企业,试用期内提前3天,试用期后提前30天,是不是也该遵守?既然法律视为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员工自离,企业是不是就可以依法追究员工赔偿损失?个人意见,既然认同这是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存在。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题主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从入职第二个月算起,计算至离职当天,上限11个月,入职二年内提出仲裁申请,过期无效。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导致题主有任何损失的,题主可以追究损失。这些就是题主的被侵权可以提出的主张,但是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而自离,是不是可以免责赔偿企业损失?个人认为不能,地方司法意见支持,则另当别论,因为这是地方的做法。
建议题主了解清楚企业的主张,尤其是企业的举证,如果企业的举证有证明力,那么你只能看地方的司法意见倾向如何,如果企业举证不能或者不力,那只是废话,也算你运气好,但是,下次就不要冒这个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