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法人的,但是股东占股100%,那这个公司是谁说了算啊,如果要转让的话,谁说话更有权威一些??

2024-11-24 05:47:3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答:根据您的问题,股东占100%出资的话,可能为一人公司或者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根据您的提问该公司是法人身份的话,则为一人有限公司。适用《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可以经股东同意对外转让。同时,法人不是人,并不具有权威性这一说法,只是对外独立担责。
根据的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的重大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备置于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回答2: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公司法》的范畴。
首先,法人并不是某个人,而是法律中的拟制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公司就是法人。
其次,如果一位股东占股为100%,这个公司应仅有这一位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个公司则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公司在做出重大决议时,如对公司进行合并、分立、解散等,并不以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而由该股东直接做出决定,但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并且签名后存于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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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首先,法人不是像你我一样的自然人,只是法律上面拟制的人,用来指代公司等
其次,公司的转让其实就是公司内部管理层的变更,可以通过股权的转让来实现对公司的转让
如果这个股东对这个公司控股达到了100%,那么他就是完全控股,也就是一人控股公司,那么他对公司的转让(股权的转让)是具备绝对的话语权的。所以这个100%控股的股东说话更有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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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4:

公司是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只是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司代表。
法定代表人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法律文件,但转让公司不行。
公司转让股东说了算,没商量。

回答5:

是股东说了算,法人只是代表的公司,没有话语权,Yz8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