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送生
报名
资格
(一)在
高中
阶段被评为省级
优秀学生
的应届高中
毕业生
。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
学科
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决赛、全国高中学生
化学
竞赛、全国
青少年
信息学奥林匹克
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四)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五)高中阶段在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或国际环境
科研项目
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六)经
教育部
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16所
外国语中学
推荐的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退役
运动员
,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
运动健将
、
田径项目
运动健将、
武术
项目
武英级
和其他项目
国际级运动健将
称号
的退役运动员。
(八)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
院校
招收公安
英烈
子女
保送生的
暂行规定
》(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