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岁以下时办理的居民身份证现在没过期但年满18岁 可不可以去公安局办一张新的身份证

2024-12-28 05:51:05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当然可以去办理一张新的居民身份证。
虽然你的身份证现在没过期,但你可以去说身份证丢了,就可以补办一张新的身份证了。

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
1、申请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领取通知后,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

扩展资料: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第十三条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回答2:

16岁以下时办理的居民身份证现在没过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年满18岁了,也没有必要并且不可以去公安局(派出所)办一张新的身份证。

回答3:

不符合办理规定。
身份证补、换领条件:旧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之规定可以换领、补领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