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需要全部承担,员工承担一半,公司承担一半。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一.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员工可随时向劳动监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处理结果往往是限期补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员工在职期间一旦发生此类情况,相应的费用由社保基金负担。相反,如不缴纳社保,发生了此类情况,用人单位按照社保的标准自行负担。
二.法律依据:
《劳动法》七十二条,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1.《劳动法》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三)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事假一般属于无薪假,可以不享受各类的补助补贴等福利薪酬,以及绩效工资,可以不计算本月工资。按照你提交的问题,可以视为该员工已经办理了事假的审批手续,企业同意事假,劳动关系是延续的。但一个以人为本的企业,根据薪资结构和相关规定,尽量处理合情合规,要区分对待。……解决你的问题,以下思路让你作参考:
1、要看单位的人事制度是怎样具体规定的,如果没有先例和明确规定,可以请示领导。工龄工资不应该扣发,基本工资的扣发与否在于明确规定。
2、假设贵公司薪资结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工资三部分构成。如果这个员工是公司重要员工,或者历史贡献很大,或者工作表现非常突出,最好请示领导,建议不扣发基本工资,然后扣除个人负担的社保。
3、假如该员工为一般员工,可以按照薪资制度和事假制度明确规定处理;有先例遵先例,没有先例请示领导。——如果按规定扣发全部薪资,社保照样办理,本月个人负担的社保可以在下月扣除。
综上所述,你应该知道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了。一、看规定;二、遵先例;三、区分对待请示领导。……嘻嘻,我做HR超过十年,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