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诬陷偷东西怎么办?

2024-11-26 20: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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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自己被诬告的,可以举报该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诬告人的刑事责任。任何请求都需要证据来支撑,那么,被诬陷又没有证据怎么处理呢?我国刑法规定有诬告陷害罪,若是被人陷害可能被司法机关追诉的,可以如实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的所知,由国家机关来寻找证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被人诬陷了,就要找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如果诬陷别人,目的是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该行为是违法的,依法应给予治安处罚。建议当事人报案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回答2: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如果对方是错告或检举失实的,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回答3:

根据情节的不同,对其处理也不同,由轻到重分别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回答4:

情况分析
当时超市人员缺小管理提醒责任,我是顾客漏掉东西买单谁都有可能,在被发现后母亲第一时间表示抱歉并且给钱,对方不饶人扣人并且强行推走车上有婴儿的小车,吓哭了小孩,并要求对方儿子来现场处理,咬定是小偷,物品价值十几元酒
另外物品已付!
诉求,忘记东西也属于正常,立即要求付钱,就是小偷?强行扣人推有婴儿的婴儿车,商家就对了?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