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揭还款没还完,人去世了怎么办?

2024-11-27 01:39: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房屋按揭还款没还完,人去世了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其还款义务,如果没有人继承遗产,则由其遗产来偿还其贷款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扩展资料: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三十一条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回答2:

房屋按揭未还完,债务人去世,这种情况下,银行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和担保人(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务人的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份额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在担保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扩展资料

如果债务人还有妻子,那么妻子就要承担剩下的按揭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中有债务的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也规定了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回答3:

处理方法:

1、可以转按揭,直系亲属帮忙继续未完贷款,但需要变更房产证名字;

2、无人供款,=银行会将抵押房产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后上市拍卖,拍卖所得冲抵未还完的房款。扣除所有手续费以后,多余的房款部分,给到房产所有人的继承人。

转按揭注意事项:

1、转按揭房屋的产权明晰,无重复抵押、租赁等情形

2、转按揭客户已对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签订了买卖合同

3、原借款人的资信良好,贷款无逾期、拖欠情况

4、原借款人已取得有关房屋的权利证明

5、新借款人的资信良好,符合贷款要求,且能提供相关的申请资料

转按揭简介:

“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回答4:

债务人死亡的不可以再起诉债务人。但是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要求还款;如果债务人的继承人继承了其遗产的,可以起诉期继承人要求还款。

需要注意起诉继承了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的,只能要求其在继承遗产价值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对方迟迟不肯还钱,准备当老赖的,实在不行就诉讼吧。现在诉讼平台也很方便,「欠条说」这种也就几百块。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