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撤销人通过演示→票据业务→背书转让→辙回逐笔申请指令提交→选择需撤回的票据,来撤销已经背书出去的票据。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转让申请后,被背书人也可以进行签收申请,系统则按接受指令的时间先后进行处理。
提醒,在电子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撤销中操作的记录均可通过“背书转让撤销查询”来了解,当“票据处理状态”为“申请已撤销”时,表示背书转让撤销已成功。
扩展资料:
背书转让方法
1、签收其他企业背书(转让)给我企业的电票。
网银经办操作员在“汇票服务”——“电票签收”——“收票确认或被背书人签收”下,进行票据签收操作。经办人员勾选中需要签收的票据,选择“同意签收”,点“提交”,操作完成后,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票据签收成功。
2、背书(转让)给其他企业
当企业收到票据后,网银经办操作员可在“汇票服务”——“电票背书”——“背书申请”下,进行票据的背书(转让)操作。经办人员勾选需要背书(转让)的票据,填写“被背书人”信息(账号、名称、开户行),完成后点“提交”,再由授权人员登录网银进行授权操作,操作完成后将发送对方企业。
1.制单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选择银行承兑汇票, 点击背书撤销,系统返回背书转让成功但被背书人未应答的票据,选择要撤销背书申请的票据,点击下一步; 2.制单员确认撤销信息,提交复核; 3.复核员点击商业汇票—〉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