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用地表水是违法行为,水资源属于国家的财产,私自取用造成国家损失,依法判处罚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私自取用地表水,没有经过国家批准是违法行为,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水务管理机关统一管理,不属于村民或村民委员的支配权。在取水量确实无法取证的情况下,以较大取水管管径大小作为裁量因素,取水许可必须优先利用地表水、保护利用地下水、科学利用外调水、鼓励利用再生水,首先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态与环境、农业、工业以及航运等用水。个人和组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资源,必须持证开采。增加区域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编制和审查,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内容,取水事项较大变更以及取水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变更等程序性规定,使取水许可程序更加合法合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水必须向国家单位申请取水证明并缴纳水资源费,才能进行取水,私自取用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四十八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但是,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除外。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管理水资源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私自开采地下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七条 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 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