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二者的差异在于付款方是否可以用发票抵扣税款。消费者个人外出就餐、住宿时,如果不需要报销和抵扣税款,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与营改增之前开具发票的程序完全一样,无需提供其他信息资料;如需报销,但不需要抵扣税款,也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向商家提供单位名称,但不需要提供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另外一种情况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涉及税款抵扣,需要提供付款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以及开户行、账号等信息,但是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销售方也不得因付款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而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