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厂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放假回去过年。刚要来上班的时候,老板突然通知我说厂里事少,叫我不要来了

你说怎么办,老板的做法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2025-02-22 22:19:07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要求给你从工作第二个月开始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要求工作3个月折算成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2:

这样你可以征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劳动仲裁,这种问题,年后出现很多,希望你能找齐其他工作伙伴一起证明。

回答3:

带上能证明你在该厂上班的材料,到劳动局问一下,因为你没有钱劳动合同,所以可能性不大。